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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信箱

信件编号 4708 类型 领导信箱 提交日期 2021-05-21
标题 拖欠工资
内容 我之前在西环路一个培训机构上班,一直拖欠工资没给,希望有关部门帮忙解决。
回复人 人社局 回复日期 2021-05-24
答复内容

    我局高度重视,我单位劳动监察工作人员与张女士取得联系,经沟通了解到反映人张女士和丈夫两人在2019年3月份一起入职河北******有限公司,自入职之日起一直到2020年9月份期间一直未发工资,共计7万余元。

    我局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已通知反映人,按照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》之规定,携带相关资料尽快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,如属于我单位受理,我单位将尽快启动劳动保障监察立案调查程序,如不属于我单位受理范围,将一次性告知反映人应如何合法维护个人权益,反映人表示理解会尽快到我单位接受调查询问。